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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怎么走(申请指南参考)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那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又有怎么样的程序呢?希望小编这篇申请指南参考能帮助到你。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怎么走(申请指南参考)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一)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二)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三)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四)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7日前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五)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规定时限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1、预期的并发症:某些医疗过程或治疗可能会引发一些预期的并发症,这些并发症在医疗实践中是已知的,并且医生已经向患者作出了相应的告知。

2、患者的自身因素:有些医疗结果可能受到患者自身因素的影响,例如患者的基础健康状况、遗传因素、生活习惯等。

3、患者的拒绝或不合作:如果患者明确拒绝或不合作,导致医疗过程或治疗无法正常进行,那么相关的不良结果通常不会被视为医疗事故。

4、医疗决策的合理性: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所做出的决策是基于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是合理的,即使结果不如预期,也不会被视为医疗事故。

5、自然病程:某些疾病或疾病的自然进展可能会导致不良结果,这些结果不能被归咎于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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