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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基本制度有哪些内容(最新整理)

在发生医疗事故时,为确定医疗事故大小,患者受损情况,是需要组织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医疗鉴定的。同时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以及基本制度,那么,我国法律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规章及相关法条有哪些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

医疗事故鉴定基本制度有哪些内容(最新整理)

医疗事故鉴定基本制度有哪些内容?

1、鉴定机构的设立和管理: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负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专门机构。基本制度中会规定鉴定机构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人员资质要求以及管理和监督机制。

2、鉴定范围和对象: 基本制度明确了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和对象。这包括哪些类型的医疗事故可以进行鉴定,鉴定可以涉及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等相关当事人。

3、鉴定程序和要求: 基本制度规定了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和要求。这包括申请鉴定的程序、证据的收集和审查、鉴定方法和技术的应用、鉴定报告的编制和发布等环节。制度还可能规定鉴定的时限和结果的效力等方面的要求。

4、鉴定人员的资质和责任: 基本制度规定了从业医师或其他专业人员作为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以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制度还可能明确鉴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权益等。

5、鉴定结果的利用和效力: 基本制度规定了鉴定结果的利用和效力。这包括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结果的披露和保密、结果在医疗纠纷解决中的作用等方面的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基本制度有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实行合议制度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客观方面,医学尤其是临床医学史具有特殊复杂性的。

2、主观方面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其鉴定领域也是有着差异的,鉴定的过程中,专家对医患双方争议的事实、形成该事实的原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行的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等一系列的规定,不仅这些,在其他方面也是存在着认识上的不一致。经分析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在这样的情况下,专家鉴定组绝对不能以某个专家的意见作为对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结论。应该在充分的讨论上,通过表决来确定鉴定结论。

3、合议不仅仅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基本制度,而且还是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重要程序。鉴定专家在履行其义务的时候,不得以年龄、业技术职称、专业、学位、学术地位、行政职务等不同而有所区别。应当遵循地位平等,权利相同的原则。他们享有的参加鉴定权、了解被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向医患双方当事人询问权、听取医患双方当事人陈述与辩解权、提出建议权、表决权、署名权等是同等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这些权利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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