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家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名录名单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负责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关于上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本文整理了以下三家机构名单,可供参考。
上海市三家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名单:
1、上海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负责对上海市范围内的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和评估。
2.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立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具有独立的鉴定权威。
3.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设立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为上海市范围内的医疗事故提供鉴定服务。
注释:以上信息来源于网上,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没有最好一说,只要是国内正规的都是可靠的。若有发现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删除!
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职责
1. 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会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与鉴定,明确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
2. 客观公正:医疗事故鉴定中心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其评估和结论应该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3. 保障医疗安全:通过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可以识别出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意见,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 提供建议: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会向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者提供处理医疗事故的建议和措施,推动医疗质量的提高。
医疗事故四个等级划分: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敏销死亡、重度残疾的,包括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一级乙等医疗事故;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包括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二级丙等以及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包括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三级丙等、三级丁等以及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滑拿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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