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质量鉴定标准划分(最新规范)
危房鉴定的标准是指对建筑物进行全面评估,判断其是否危及人身安全,以确定建筑物是否需要加固、改建或拆除的一系列标准。危房鉴定标准的实施是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自然灾害和事故造成的损失。
危房质量鉴定标准划分如下:
1、危房鉴定标准将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危房鉴定标准如下:
1、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是安全的。
2、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属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的,基本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的,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4、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都出现险情,构成了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房屋危险的预兆是什么?
1、突然下陷.空鼓或突然扩大的裂缝。
2、承重柱.梁.板或墙体有较大的裂缝,并继续发展。
3、承重柱.梁.板.墙体变形较大,木质部位或连接部位严重腐烂或被白蚁咬伤。
4、墙壁或天花板的隔断突然大面积脱落,脱落。
5、房子里会有“劈拍声”.“喳喳声”.爆裂声等异常声音。
如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疏散,并向有资质的单位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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